全面實施電子化交易 云南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
摘要:10月14日,省發改委發布《云南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此前,云南省公共資源“一網三平臺”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進一步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10月14日,省發改委發布《云南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到今年年底,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將全面實施電子化交易,全程在線監管。
《方案》指出,到2019年底,全省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施目錄管理;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實現制度規則統一、技術標準統一、信息資源共享;全面實施電子化交易,公共資源交易實現全過程在線監管。
在此基礎上,到2020年底,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流程的效率和效益將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將進一步增強。
進一步完善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
《方案》要求,要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修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推進制度體系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將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產權等資產股權和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納入目錄管理;對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進行調整;適時修訂發布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做到“平臺之外無交易”。
開展全省范圍內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向社會公告清理過程和結果;抓緊研究制定《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檔案管理規則》《云南省第三方交易平臺接入規則》等制度;修訂完善各類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規則,建立省發改委與分工負責單位聯合制定印發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機制。
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各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限制性條件實行地方保護或行業壟斷,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推行電子投標文件網絡解密,逐步實現遠程在線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平等參與公共資源交易專項治理工作。
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
《方案》要求,優化“一網三平臺”功能,強化公共服務定位,拓展提升平臺功能,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運用。
精簡優化交易流程,推行“一表申請”、“一網通辦”,推行公共資源交易事項全地域、全領域、全流程網上辦理。公共服務系統要統一匯集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與云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信用中國(云南)進行數據對接,實現公共數據共享共用;行政監督系統要實現各類交易行為動態留痕,全過程可追溯,提供在線監管、聯合監管多種監管功能。
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主體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續重復使用并及時更新;推動電子營業執照、投標電子擔保保函、中標流動資金貸款的運用。進一步優化云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結構,完善遠程異地評標管理系統;做好數字證書(CA)全國兼容互認試點工作。
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不斷優化見證、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制定服務標準和工作規范并向社會公開,維護場內交易秩序,接受社會監督;加快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分析運用系統,為宏觀經濟決策、優化營商環境、開展智能交易和智慧監管、強化項目動態跟蹤管理提供參考和支持。
進一步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
《方案》要求,加強全面監管,實施協同監管,強化信用監管,開展智慧監管,同時加強督促檢查和人員經費保障。
依托電子化平臺,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無死角、可追溯的電子化監管。閉合監管鏈條,打通項目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履約情況、驗收結算等各環節數據;建立健全中介機構管理制度,規范中介機構代理行為。
明確各部門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投訴舉報接收、轉辦、反饋工作機制;組建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執法人員庫,建立“雙隨機,一公開”聯動執法機制,實現部門協同執法、案件限時辦結、結果主動反饋。
加快建設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信用信息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托電子化平臺及時在線下達指令,確保交易記錄來源可溯、去向可查、監督留痕、責任可究;打造監管大數據平臺,對交易活動進行監測分析,及時發現并自動預警違法違規行為;對重點項目和有歷史異常行為交易活動參與人形成重點關注對象名單,開啟項目跟蹤模式;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監督執法力度。
將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納入全省綜合考評,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公共服務、行政監管和市場規范等工作情況監督檢查,逐步建立市場主體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并向社會公開相關情況;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督促,定期對公共資源交易整合共享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
來源:北京筑龍